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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专家:中国对烟草广告管控评分为零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14-09-17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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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近日在京表示,世界卫生组织使用10个指标测量86个《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家对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要求的执行情况,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中国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管控绩效评分为0分,希望新的广告法能够明确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9月12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邀请疾控专家和民间控烟人士对“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行动进行回顾与解析,并再次呼吁将进入二审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应遵循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
  杨功焕表示,在中国,电视和纸媒上有大量的间接烟草广告,销售点的广告更是随处可见,尤其是在学校附近的销售点,这直接导致了近90%的5至6岁中国儿童能识别出至少一种卷烟的商标。中国在成人吸烟率最高的六个国家(中国、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尼日利亚与巴西)中排名最高。
  就在1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在北京召开媒体通气会,建议广告法修订草案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据介绍,中国现行的《广告法》颁布于1994年,其中对烟草广告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但禁止的内容范围还很有限。20年来,随着烟草广告形式和技术手段的发展,各种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烟草广告充斥在人们的生活中。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已经生效近9年,但公约中关于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要求尚未达到。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表示,按照公约要求,中国应在2011年就实现缔约的承诺,但如今2014年还未达成,这有损国家的国际影响。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广告法修订草案已于8月25日提交至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目前正在中国人大网征求公众的意见。 王克安认为,现有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或因查处不力,或因处罚力度太小,以致对烟草业做非法烟草广告的行为未能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从而使其有恃无恐。“希望这次广告法修订过程中,与烟草广告相关的条文,应完整体现《公约》的精神。”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