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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示范创建方案出台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09-09-21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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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近日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试行)》,为创建“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食堂”、“示范餐厅”提供参考标准。
  《方案》印发通知中说明,卫生部制订此方案供各级卫生部门参考,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逐步积累经验,不断扩大创建示范的种类和覆盖范围,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逐步推向深入。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每年要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 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有健康教育活动室且能提供5种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要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每年为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并有定期活动。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性健身活动,至少开展一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至少为职工开展两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等。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食堂要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能通过摆放体重计、体重指数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职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食堂供餐品种丰富,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能控制膳食中油盐使用量和购买量,达到食用油每人每天25克~30克、食盐每人每天5克的推荐量标准。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餐厅的工作人员要能引导顾客选择低盐少油膳食,菜谱标示菜品能量,服务人员能主动介绍菜品营养特点,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膳食。新鲜水果、奶类和饮用水应作为餐厅供应的一部分。菜谱中有供不同人数食用的平衡膳食套餐。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