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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自来水可直接饮用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07-07-03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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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专家表示,新标准实现了我国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达到标准的城市自来水可供居民直接饮用。
  新《标准》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1985年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其中常规指标42项,非常规指标64项。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新《标准》中的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的实施项目和日期,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全部指标必须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据介绍,生活饮用水指日常饮水和生活用水,不包括饮料和矿泉水。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是指水在供人饮用时所应达到的卫生要求,是用户在取水点获得水的质量要求。新《标准》要求,在居民取水点处的水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来源:健康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