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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7个城市试点依法控烟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10-01-1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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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多年来控烟措施过软而难以奏效的问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际防痨与肺部疾病联合会1月15日开启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在我国7个城市先行展开依法控烟试点。该项目计划2年内在这7个城市完成并落实符合《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立法,用法律保证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均无吸烟现象。
  据介绍,我国男性高吸烟率和妇女儿童二手烟高暴露率,致每年百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预计到2030年,我国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者将增至200万。《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明确要求缔约国家实施有效立法,防止接触烟草烟雾。该《公约》在我国生效已4年多,但全国各地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现象依然严重。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控烟执法主体和执法机制没有明确规定,缺乏操作性,很难获执行效力。 
  此次入选先行试点的天津、重庆、沈阳、哈尔滨、南昌、兰州、深圳7个城市的市政府已公开承诺按照《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修改地方性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法规,在关键条款上有所突破,保证法规的有效执行。特别是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行政办公大楼、公共交通工具及室内等候室、售票厅,确保100%无烟环境;在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把烟草控制作为预防慢性病的重要举措,保证机构与工作经费。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