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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防治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紧急出台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03-04-3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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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 李柯勇)《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普通脱脂纱布口罩》《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29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自当日起实施。   这四项标准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紧急制定的,旨在配合做好当前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确保“非典”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商场等场所的公共卫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非典”防治一线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针对临床医务人员在救治患者的过程中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感染的危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规定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规定了医用隔离口罩的基本要求、试验方法、标识、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普通脱脂纱布口罩》规定了普通脱脂纱布口罩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规定了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内预防传染性疾病流行基本要求和技术措施。   关于防护服和口罩的三项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为保证“非典”防护产品的生产和质量,加强“非典”防护产品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三项标准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各生产单位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经销单位自2003年6月15日起实施。   欲了解上述四项标准的详细内容,可登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ac.gov.cn)。同时,《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和《橡胶医用手套》仍按GB10213—1995和GB7453—1996标准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