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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提醒: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

发表单位: 原创文章发表时间:2017-04-24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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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提醒,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规范接种疫苗,共建健康中国”。

疫苗已成为现代公共卫生的中心话题,预防接种工作是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也是各国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主要的手段。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迄今脊髓灰质炎的发病率下降了99%,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灰野病毒传播的目标;全球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也显著下降。我国1978年开始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3亿多人,减少死亡400万人。2007年国家实施扩大免疫规划,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等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到14种疫苗防15种疾病。

预防接种知识:

1. 我国有关预防接种的法律制度有哪些?

为了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国家于2016年相继修改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的法律制度依据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等。

2. 疫苗的分类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将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第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等,可以预防的传染病有乙型肝炎、结核性脑膜炎、脊髓灰质炎等,外来儿童和本市儿童享有同样的权利,只要没有禁忌症,都应该给孩子接种。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足够的财政支持,把所有疫苗都列为第一类疫苗,因此,除了给孩子接种第一类疫苗外,有条件的还应该给孩子接种第二类疫苗,与第一类疫苗同品种的第二类疫苗可以用来代替第一类疫苗,如五联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等可自愿选择,第二类疫苗还有水痘疫苗、肺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EV71疫苗等。

3、疫苗有什么特性?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发生率多高?

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异物,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等),有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其中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不会引起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仅有很少部分人可能出现异常反应,但发生率极低。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异常反应的发生率极低,病情相对较重,多需要临床处置。近几年,我国每年预防接种大约10亿剂次,但是经过调查诊断与接种疫苗有关且较为严重的异常反应很少,发生率很低。

4. 接种疫苗安全吗?

免疫规划的对象是健康人群,其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

5.哪些情况下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

急性疾病: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正在发烧,特别是发热在37.6℃以上者,或同时伴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疫苗。孩子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后再接种疫苗。此外,如果孩子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待孩子康复以后再接种疫苗。

过敏体质:个别儿童有过敏体质,容易被家长忽视,有过敏体质的儿童接种疫苗后偶可引起过敏反应,造成发生不良反应的后果。所谓过敏体质,是指儿童反复接触某种物质,容易发生机体过敏反应,出现相应症状,其中以过敏性皮疹最为常见。如果发现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则应停止接种。

免疫功能不全:一般认为,儿童免疫功能不全,不仅预防接种后效果较健康人差,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接种活疫苗时。比较严重的免疫功能不全包括免疫缺陷(例如无/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等等。如果儿童容易反复发生细菌或病毒感染,感染后常常伴有发热、皮疹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应怀疑存在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接种疫苗时需特别小心。

神经系统疾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人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例如患有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或惊厥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