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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控烟履约难在何处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07-11-0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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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初,中国政府签署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作为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公约的生效意味着缔约国必须严格遵守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禁止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并采取措施减少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等。
  然而,近两年过去了,我国履约步履维艰,成效甚微。
  不久前,在由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牵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专家及一些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加的“加快《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步伐研讨会”上,专家们分析了我国履行公约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并就如何加快履约进程,推进控烟提出建议。
  烟草供应不降反升:三年增长两成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陈四益教授指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签署以来,我国烟草生产依旧呈快速发展态势。以2003年世界卫生大会192个与会国一致通过公约为起点,中国的卷烟生产数量不降反升。2004年中国卷烟生产量为18735.9亿支,销售量为18778.6亿支。2007年1月至6月,中国卷烟的生产量为11148.1亿支,销售量为11036亿支。这就是说,我国签署公约(2003年11月)后的三年半中,卷烟的生产量和销售量都增加了近20%。这是我国履约遭遇的最大难点。 
  公共场所禁烟:雷声大雨点小
  中国CDC副主任杨功焕教授指出,我国的控烟状况表现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生效,烟草控制从专家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这是好的一面。控烟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烟草控制能力不足,很多烟草控制活动没有获得应有效果等,则是不利的一面,其中公共场所禁烟状况尤其不理想。
  据了解,我国至少有5亿不吸烟者遭受被动吸烟危害,其中在公共场所被动吸烟占67%,在工作场所被动吸烟占35%。有调查显示,吸烟者与非吸烟者支持在交通工具禁烟的分别为97.2%和96.3%,支持在学校禁烟的分别为98.7%和99%,支持在会议室禁烟的分别为86.4%和94.1%,支持在医院禁烟的分别为98.6%和99.4%,支持在工作场所禁烟的分别为87.2%和95%。
  专家分析认为,导致众多人口被动吸烟因素很多,其中之一是缺乏有效的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法律法规。目前,全国有154个地级以上城市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还有一半以上地市控烟法规尚存空白。在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城市,规定的禁烟场所有局限,法规内容限定模糊,执法主体不明,可操作性不强,其法规没有很好地执行。
  如期履约须双管齐下
  陈四益指出,中国目前急需一个同企业利益脱离的国家行政机构来考虑如何控制烟草危害,如何有计划地减少烟草供应,如何有序地寻求烟草替代品,如何监督烟草企业并按照履约的要求规范企业。
  全国政协委员方积乾、人大代表朱宗涵、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专家陈春明教授等建议,建立独立的国家烟草监管机构,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烟草供应,减少烟草需求,最终达到减少烟草危害的目的。
  专家们指出,除了政府要采取行动外,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制定控烟规划,加强控烟网络及能力建设,推动烟草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强化对烟草制品的管制、披露机制,并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公众意识。

(来源:健康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