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piS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委《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具体应用问题的请示》(宁卫计发〔2018〕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piS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是指医疗机构历次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所获取的包含成本在内的全部收入的总和。诊疗活动收入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费(含中草药、中成药、西药)等因诊疗活动产生的各项收入。piS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此复。piS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piS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7月4日piS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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