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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A+C群流脑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03-10-0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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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A+C群流脑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区、企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氏菌引起的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发病急、流行广、病死率高及流行病群变迁和耐药菌株引起流行等特点,预防流脑的最佳措施是采用多价流脑疫苗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近年来,国内由C群引起的病例或局部流行时有报道,且病死率高。为了预防流脑疫情的发生,降低我市传染病发病率,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疫苗针对疾病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疫苗可预防发热性呼吸道传播疾病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市卫生局同意,决定在我市推广使用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两周岁以上儿童和成人。 二、疫苗供应 严格按照市---区---计免接种门诊的疫苗供应渠道供苗,所用疫苗均粘贴“武汉地区专用疫苗”激光防伪标识。 三、疫苗价格  根据鄂价药非[2003]0450号文规定,流脑疫苗价格为:18.2元/人;一次性注射器及接种费按政府有关规定收起。 四、用法与剂量 (1) 启开疫苗瓶后,按标示量加入所附PBS(0.5ml),摇匀立即使用。 (2) 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消毒后皮下注射。 (3) 接种剂量:每次100ug(0.5ml) 五、注意事项 (1) 各单位要充分做好本次疫苗接种的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接种工作有序地进行。 (2) 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免疫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安全接种和有效接种。严格掌握禁忌症,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接种本疫苗:癫痫、抽风、脑部疾患及有过敏者;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结核;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3) 副反应及处理:本疫苗使用后,偶有短暂低热,局部稍有压痛感,一般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反应者及时就诊。 (4) 保存、运输及使用期限:2~8摄氏度避光保存和运输,有效期2年。在盒签(或瓶签)标明的有效期内使用。 六、接种资料整理分析 (1) 各免疫门诊要认真做好摸底造册及接种登记,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的接种率。 (2) 接种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进行疫苗接种工作总结,并于11月下旬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科。 请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要求尽快做好接种安排,于10底完成接种工作。 附:流脑疫苗使用情况统计表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